联系我们

名称:鹤壁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新区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 286号融金综合楼三楼

老区地址:山城区建设街11号

电话:0392-2173882/ 2623099

传真:0392-2173880

邮箱:hbtykjssws@163.com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

2021-09-30  来自: 鹤壁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84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关键词: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           

鹤壁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92-2173885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鹤壁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鹤壁市新起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XML

豫公网安备 41061102000406号


扫一扫访问移动端